來源:防災科技學院研究生處 | 2021-06-20 10: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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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發布,除了關系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仍有部分院校采用網絡復試,所以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
“防災科技學院202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其中,就2021考研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等內容做了詳細說明,原文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20〕8號)、《2021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河北省研究生考試招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標準及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統籌考慮全國及屬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充分遵循安全性、科學性、規范性、公正性的原則。
(一)安全性
切實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員在參與我校復試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的形勢和要求,采用遠程網絡復試方式。
(二)科學性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注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確保生源質量。
(三)規范性
促進研究生復試組織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充分發揮研究生導師在復試中的重要作用。
(四)公正性
嚴格執行本辦法的原則和程序,強化公正考核和誠信評判。通過學信網遠程面試系統,復試前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復試中,要采取“一平臺”(進行遠程復試的招生單位原則上應統一復試平臺)“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過程監管。
二、復試組織管理機構
為保障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各項工作順利推進,成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監督組、考核組和條件保障組。
(一)領導小組
組 長:任云生
副組長:劉春平 陳 光 梁瑞蓮 郭 迅 洪 利
成員(按姓氏筆畫):尹景玉 王春紅 田 力 劉佳琦
周文波 高 偉
職 責:負責復試的統籌領導和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科與研究生處,辦公室主任由學科與研究生處負責人擔任。
(二)監督組
組長:陳 光
成員:紀檢室、安全工作處、保密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督檢查
(三)考核組
組長:劉春平
根據培養方向設8個復試考核小組,負責具體復試工作的開展,全面考察考生的英語聽說能力、專業能力、培養潛質和綜合能力。考核小組成員主要由研究生導師、專家和英語專業教師組成,每小組成員不少于5名,組長由一名教授擔任。各考核組的工作人員負責對每位考生的作答進行記錄,并妥存備查。
(四)條件保障組
組長:梁瑞蓮
成員: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管理處、發展與財務處等部門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復試全過程網絡技術、后勤和財務等條件保障工作
三、復試條件
(一)復試人員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上線標準的考生自動列入復試人員名單。
2.調劑志愿考生
申請調劑至我校的考生,應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填報調劑志愿并接受復試通知,且必須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的調劑要求;結合我校資源與環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需具備理工科專業背景。
我校調劑系統第一次開放時間以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發送的復試通知為準,第一次系統關閉后按初試總分、業務課一相近程度、業務課二相近性、導師資源等因素綜合確定發送復試通知,復試通知保留4小時,拒絕復試通知及4小時內未處理復試通知者,視為放棄本輪復試資格。
接受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列入復試人員名單。當接受復試通知考生數達到招生計劃的200%或系統內無合格調劑志愿時,不再發送復試通知,并確定復試人員名單,將在我校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進行公示。若第一輪招錄未完成招生計劃,將開啟第二輪調劑復試,以不超過實際缺額200%的原則確定第二輪復試人員名單。若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將開啟下一輪調劑復試,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后截止。
(二)資格審查
復試期間我校將通過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線上資格審查,考生可根據通知提前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上傳本人資格審查材料。工作人員須嚴格核對考生報考信息、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庫中采集的圖像信息是否一致。考生的身份、學歷和學籍等信息審查須在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中上傳以下材料:
1.非應屆生。須上傳身份證、準考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電子掃描圖片或PDF文檔。其中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可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并下載;如在線驗證不成功,須提交書面學歷認證的電子版圖片。
2.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上傳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在校學習證明(必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章)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電子掃描圖片或PDF文檔,其中具有12位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登錄學信網(=),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籍驗證并下載。
3.取得國外學歷的考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電子版圖片。
4.自行下載《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查表》(見附件1),必須由所在單位或學校填寫,并由所在院系蓋章后在面試系統上傳電子掃描件。
5.本科身份報考考生需提供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其他考生提供報考前學習期間成績單。成績單均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章后在面試系統上傳掃描件。
6.自行下載填寫《復試個人簡歷》(見附件2),在面試系統上傳WORD或PDF文檔。
7.審核結果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和學科與研究生處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嚴防復試環節冒名頂替情況發生。紀委辦公室將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一律不予錄取。
四、復試時間
按教育部要求,并結合屬地和學校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確定復試時間,并提前通知考生。
五、復試方式和內容
復試統一在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以綜合面試的方式對考生的英語水平、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核。另外,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2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的加試。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申請和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一)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英語水平、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
1.英語水平測試
英語閱讀、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英語聽說能力及科技類文章閱讀能力。
2.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
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思想品德及綜合素質,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修養及心理素質等內容。
(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須提前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課程9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
加試科目考試試題將通過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在線發給考生,考生在面試過程中進行筆試答題,考試全程視頻實時監控。考試信息將結合調劑生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六、復試流程
(一)面試前準備
提前將《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考生版》發給考生,考生按照操作說明依次進行系統登錄、實人驗證、簽訂電子誠信承諾書、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提前在線測試、隨機抽號、候考、面試。
(二)英語水平測試
(三)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
(四)成績核算,公布復試成績
(五)同等學力加試考生按復試通知提前在遠程面試系統進行資格審查和加試
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學校決定是否組織多輪復試工作,具體事宜將會在我校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https://grad.cidp.edu.cn)通知。所有復試流程請考生嚴格遵守,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影響復試程序的正常進行,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七、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
(一)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綜合面試中英語水平測試占20%,專業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占80%。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具體按照如下公式計算:總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60%)+復試成績×復試權重(40%)。
八、錄取工作
(一)符合以下任意一條則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政治審查有重大問題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體檢結果不合格者;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課程成績有不及格者。
(二)待錄取考生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考生
由于2021年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和總成績合格者均列入待錄取名單。
2.調劑志愿考生
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補充列入待錄取名單,計劃數外其他復試合格考生依序待定。待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發布。
待錄取名單發布后,調劑考生需在調劑系統內確認待錄取通知(確認時間為1小時),拒絕待錄取或待錄取通知撤回后,名額由待定合格生源依次遞補。
若本輪復試、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且系統內尚有調劑生源,將開啟下一輪調劑復試,錄滿截止。
九、體檢
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規定要求,對患有重病、傳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十、復試監督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復議制度
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應在復試成績公布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對收到的復議申請,將由紀檢室會同學科與研究生處成立成績復議小組進行核實,核實情況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以電話形式及時通知到考生。
(三)實行監督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組對復試、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四)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通知、復試結果和待錄取名單等信息會及時在我校學科與研究生處網站公布,并接受全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紀檢室 010-61596267
學科與研究生處 010-61593783
十一、其他
若國家及省級相關政策調整,所涉及事項以國家及省級政策為準。
原文標題:防災科技學院202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