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發布,除了關系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仍有部分院校采用網絡復試,所以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
“昆明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其中,就2021考研復試時間和復試方式等內容做了詳細說明,原文內容如下: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云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的相關精神和要求,結合《昆明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工作要求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精準防控,防止聚集,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加強對考生學業、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招生錄取文件精神,配合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實集體領導和集體決策制度,統籌協調學校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面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和公正,監督和指導各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2.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對調劑、復試和錄取工作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3.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各招生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組要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黨政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主管研究生領導為具體責任人,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下設調劑工作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加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所有工作組成員必須參加政策、業務、紀律、保密、復試系統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三、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
2.必須符合《昆明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學院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包括《昆明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3.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B類地區國家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具體要求由我校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從學科角度討論決定是否接受調劑。
5.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調劑時,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數學(農)和化學(農)可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6.考生初試統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統考科目相同,少于則不行。
7.我校人文學院、農學與生命科學學院、化學化工學院和經濟管理學院各相關專業均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物理科學與技術系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8.第一志愿報考“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到“專業學位”,反之不行。
9.第一志愿報考昆明學院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否則無效。
(二)調劑程序
1.各培養學院根據學科發展需要以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學校調劑要求的基礎上由招生錄取工作組制定本單位相關專業的調劑要求。
2.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經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將于3月22日開通,我校將在調劑系統開放后根據調劑情況發送復試通知,請廣大調劑考生在指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
3. 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考生須在規定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具體由各培養學院確定)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
4. 復試工作預計安排在2021年3月中下旬進行,具體以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準。
四、復試準備工作
考生:
1.復試設備準備
考生一般需要按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應提前準備符合“雙機位”網絡遠程復試的設備和環境,準備1臺筆記本電腦或者臺式機(需帶有攝像頭、麥克風、音響功能)做為復試的“主機位”,從正面拍攝;1部手機(需帶有攝像頭功能)作為復試的“輔機位”,從考生側后方拍攝,手機保持電量充足。
2.復試環境和其他要求
應選擇安靜、無干擾、不逆光、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居家或者宿舍)準備復試。嚴禁選擇在培訓機構、網吧、商場、廣場等影響音視頻效果和有損復試嚴肅性的場所。
五、確定復試名單
1.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最低復試國家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復試的最低分數線。
2.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等于或大于1:1.5,生源充足的學院,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3. 在我校復試名單公布前,考生已經接受其他學校待錄取的情況(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不再列入我校復試名單,不參加我校研究生復試。
4. 校內調劑考生若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或方向),且已接受復試通知,原則上將不會再考慮列入一志愿報考專業(或方向)復試名單。校外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即使收到我校不同專業(或方向)的復試通知,也只可確定參加我校一個專業(或方向)復試。
六、復試辦法及內容
(一)復試辦法
各學院必須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復試辦法,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應提供考生咨詢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保證相關渠道暢通,方便復試考生查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復試時間、辦法、流程等請各學院在通過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提前通過本學院網站或其他形式公布。
(二)復試審查
在復試之前,必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須委派專人負責。
1.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嚴格核查考生提供的準考證、學生證(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及成人本科應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需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印章或單位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2.考生在參加復試前應提交《政審表》。無學習或工作單位考生應由檔案所在單位提供,若無法提供者應向學院說明具體情況,經學院同意后可暫不提供,待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再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送人事調檔函,調取個人檔案進行認真審閱,對閱檔不合格者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籍核驗結果)的打印件;往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核驗結果)的打印件;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請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機構申請學歷認證,并由代理機構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對同等學力考生需審查其畢業年限。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學院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復試形式
1.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形式,為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選用的軟件平臺為中國移動“云考場”,“騰訊會議”作為應急備用系統。各培養學院復試專家組采用現場集中對考生進行線上考核。具體可由各培養學院組織實施。
2.復試前,對考生進行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
3.各學院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相關專家(含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專家)組成的復試工作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在本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另設秘書1名。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負責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的登記、復試記錄表的收驗、上交等工作。
每個復試工作小組還應單獨選派1名候考官,熟悉電腦操作,審核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資格,檢查考生考試環境,輔助各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試,保證候考與主考教室的正常有序。
復試工作小組對每名考生進行面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水平測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
4.各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要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5.實行“三隨機”工作機制,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嚴格復試過程管理。
6.對同等學力考生,除綜合面試外,必須加試兩門,科目名稱請查看我校招生目錄中備注內容。加試科目的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的形式可多樣化選擇。由各個培養學院自行組織安排,務必確保復試過程中安全公平公正。
7.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匯總后,交由我校研究生部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音頻視頻檔案由各學院留存備查。
8. 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四)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專業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考生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各學院選擇以開放性、綜合性的試題為主,并在提問問題后有追問,考察考生對問題的全面理解。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各培養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專業素質和能力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主要考察學生聽、說外語的能力;內容以日常會話及專業基礎外語為主)以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3.綜合素質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體檢
學校將根據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體檢時間。體檢工作將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五)復試成績的計算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部分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其中外語成績占20%(含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和聽力水平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成績占80%。
3.對具備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工作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綜合成績計算
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每個考生的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最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
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數)=初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
注:初試總成績滿分為500,初試總成績折算為百分制成績=初試總成績/5,以此類推。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行為。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部門、研究生部組成巡視組,在我校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的指導下,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復試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后五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七、錄取
我校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按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遞補。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八、應急處置
(一)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復試突發應急處理實行學校、學院二級管理模式。
(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過程中的應急處理工作。
(三)各培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在研究生部指導下負責處理本學院招生復試中的應急突發事件,并按照程序及時上報。如遇重大特殊突發事件由研究生部請示學校及上級部門后處理并上報。
復試監督或投訴電話:0871-65098140,0871-65098052。
昆明學院研究生部
2021年3月27日
原文標題:昆明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