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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及天津市有關招生錄取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堅持復試的科學性。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綜合評價,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復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學院院長為組長,主管研究生副院長、紀檢工作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組成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領導和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復試辦法、遴選和培訓工作人員、招生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上報、招生信息公開等。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務工作組、復試專家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組、監督檢查組。
根據本院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小組總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導教師不少于3人),負責實施對考生的身份識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擔任,負責本小組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對于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以學院為單位,單獨成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并注意安排外語小語種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相關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三、復試管理
1.招生規模
分子聚集態科學研究院2022年碩士生招生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本次計劃數為6人(不含推免生、導師團及各類專項計劃)。
(此次公布計劃根據學校初分計劃制定,實際錄取名額將視學校最終計劃分配和招生復試情況確定)
2.復試人數比例
本學院在學校復試分數線基礎上,嚴格實行差額復試,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學院學科、專業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
3.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嚴格進行考生資格審查。所有列入學科、專業復試名單的考生,均須通過碩士招生管理系統網上交費平臺(網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時繳費。完成繳費后,考生可適時在網上下載打印《天津大學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并按要求簽字。考生應按學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大學復試資格審查合格單》
(2)大學學習成績單
(3)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兩面)
(4)學歷學籍材料(往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電子版《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考生個人簡歷(見附件模板)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掃描件至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提交方式為:請將以上材料按照1-5序號排好后整理成為一份PDF文檔,以“2022碩士統考復試-姓名-準考證號”命名文檔,通過研招報名系統預留郵箱(注:郵件命名格式為“2022年碩士統考復試-姓名-準考證號”)于2022年3月22日15:00前發送至郵箱imas@tju.edu.cn,并添加QQ:2273152132(請備注:個人姓名-準考證號)。
特別提示:
1.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并于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是否可參加復試請查看我院公布的復試名單。
3.復試結束后,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4.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1)復試形式:我院采用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遠程復試注意事項請查看《天津大學2022年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考生須》(網址: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203/t20220317_321951.htm)
(2)復試時間:擬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30進行復試,面試安排請關注我院后續通知。
(3)復試平臺:采用騰訊會議作為網絡遠程復試平臺,請考生嚴格遵照《天津大學2022年碩士、博士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考生須知》要求,提前進行考前準備。
(4)復試費用:依據天津市有關文件規定,收取復試費90元/生。通過碩士招生管理系統網上交費平臺(網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進行繳費。
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已經繳納復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調劑復試不必重復繳費。
5.復試組成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課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1.專業能力考核: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由本院自行組織,采用面試方式進行。聽說能力測試內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2)專業課測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測試科目按照考生報考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通過面試方式進行。調劑考生的專業課測試要求由調入學院和專業確定。
2.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測試:以面試形式進行,對于理工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和動手操作技能。
(2)綜合面試由參加復試的老師直接提問。考核內容一般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綜合面試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后合計總分取算術平均值。
每個考生總計復試時長一般為30分鐘左右,具體時長可由復試專家組根據復試情況適當調整。具體面試安排請關注我院后續通知。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6.復試試題和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200,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綜合素質考核120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5分、專業課測試65分;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30分、綜合面試90分。
考生復試成績應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低于120分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7.考生復試紀律及要求
復試全程進行錄音錄像;招生單位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所報考學院的所有專業復試全部結束前,不將復試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上傳網絡或泄露給他人(或機構)。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
四、錄取與調劑
1.錄取規則
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參加復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2.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500)計算公式為: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2.5)×60% +復試總成績×40%
3.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應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國家A類考生分數線并且達到我校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考生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且符合上述條件可申請調劑,考生被錄取后仍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相關要求管理。
(6)其余未盡事宜,參照2022年教育部招生錄取文件執行。
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調劑信息請關注我院后續通知。
4.不予錄取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參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或相關學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5.信息公示
復試工作完成后,學院匯總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院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咨詢及申訴
分子聚集態科學研究院電話:022-27893326;
郵箱:imas@tju.edu.cn;
學院網址:http://imas.tju.edu.cn/
本辦法由我院負責解釋,與教育部、天津市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為準。
原文標題:分子聚集態科學研究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原文鏈接:http://imas.tju.edu.cn/info/1021/1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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