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攻讀碩士研究生,北京大學法學院即將啟動2022年碩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報名和材料審核工作。后續的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安排,將依據教育部和北京大學相關規定以及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另行通知。
一、報名申請條件
(一)法律碩士(法學/非法學)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能夠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
3.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者,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申請法律碩士(法學)者,在高校學習的專業須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
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偵查學專業不屬法學門類,該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4. 本科學習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5. 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者,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申請人綜合成績績點在3.30以上(含3.30),其他學校申請人的學習成績排名須在本年級前20%以內;申請法律碩士(法學)者,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申請人綜合成績績點在3.20以上(含3.20),附錄一所列院校申請人綜合成績排名在本年級前25%以內;
申請法律碩士(法學)者,本院申請人須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17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法學方向元培學生須完成法學院培養方案規定的15門以上(含15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本院因出國交流等特殊原因未能滿足以上要求的學生,則須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14門以上(含14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且綜合成績績點在3.50以上(含3.50);
6. 外語成績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外語為英語的學生,英語水平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600分以上;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6分以上;雅思成績6.5分以上;TOEFL成績 90分以上;GRE成績310分以上。第一外語為其他語種的學生,英語水平需具備下列條件: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6分以上。
(二)法學碩士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及名額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3. 本科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4. 外語成績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外語為英語的學生,英語水平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600分以上;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6分以上;雅思成績6.5分以上;TOEFL成績 90分以上;GRE成績310分以上。第一外語為其他語種的學生,英語水平需具備下列條件: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6分以上。
5. 法學院本院應屆本科生,申請法學院推免資格的,除符合本條第1-4項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完成法學院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17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參加校/系際交流項目的學生,須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14門(含)以上專業必修課);
(2)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按降序排列規則,應當排在法學院本年級前80名(參加校/系際交流項目的學生,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須不低于本院本年級前80名已修滿17門專業必修課學生(以下簡稱“前80名同學”)的成績)。
6. 法學方向元培學生,申請法學院推免資格的,除符合本條第1-4項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應至少完成法學院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15門以上(含15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
(2)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應不低于法學院本年級前80名同學的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
注:專業必修課程平均成績,為其實際已經選修的全部(15門、16門或者17門)法學專業必修課的平均成績。
7. 法學院本院應屆本科生申請學工選留、支教推免項目的學生,除符合本條第1-4項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完成法學院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17門專業必修課學分要求(參加校/系際交流項目的學生,須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14門(含)以上專業必修課);
(2)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按降序排列規則,應當排在法學院本年級前90名(參加校/系際交流項目的學生,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須不低于本院本年級前80名同學的成績)。
8. 法學院本院應屆本科生申請特長生推免項目的學生,其英語成績和專業必修課平均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要求即可。
9. 附錄一所列的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生,申請法學院推免資格的,除符合本條第1-4項規定的條件外,其專業必修課成績排名或綜合成績排名應當排在該院校院(系)本年級前10名以內。
10. 附錄二所列的高等院校應屆本科生,申請法學院知識產權專業推免資格的,除符合本條第1-4項規定的條件外,其專業必修課成績應當排在該院校院(系)本年級前50%以內。
11. 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專業。
二、報名申請辦法
(一)通過北京大學夏令營系統,填報相關信息
1. 申請人須先在“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地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進行注冊登錄,再進入夏令營系統填報個人信息并提交。系統開通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上午8:00至26日下午4:00。
2. 網上申報成功后打印“申請表”、下載并填寫“個人陳述”和“專家推薦信”。
3. 準備并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中的信息須與網上申報的信息一致。申請受理以收到紙質書面材料為準。只在網上報名,未提交紙質書面申請材料者,視為放棄申請。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 提交(或寄達)書面材料的截止日期:2021年8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二)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人須保證所填報信息和提交申請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的免試資格和錄取資格。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申請人須將準備好的書面申請材料的原件(統一使用A4紙)按下列順序依次排列整齊裝入自備的紙質檔案袋,直接送達(或EMS郵寄到達)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務辦公室(凱原樓107室),郵編100871。聯系電話:62751691。請在檔案袋封面上注明:申請專業,系統生成的申請編號、申請人姓名和手機號、本科學校和專業。
?申請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1. 申請表1份(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后生成并打印);
2. 個人陳述1份。《個人陳述》要求用大約2000字介紹申請人本科專業背景、學習情況、在校期間參加社團組織或社會活動情況、對法學領域和我國法律界的了解和認識,以及在攻讀法律碩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畢業后的預期就業目標等;
3. 申請人所在學校或院(系)提供的學習成績排名證明(下載并填寫附件1);
4. 申請人所在學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需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5. 外語水平證明;
6. 專家推薦信2封(需由2位專家分別親筆簽名推薦);
7. 代表性獎項(限報2項)和代表性原創成果(限報2項)證明。
北京大學法學院學生只需提交第1、2、3、5、7項即可,外校及本校其他院系申請人須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申請法學碩士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1. 申請表1份(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后生成并打印),該申請表中需由所在學校或院系教務部門填寫推薦意見,由學校或院系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 個人陳述1份(模板從報名系統中下載)。
3. 申請人所在院(系)或院校出具的專業必修課成績排名或綜合成績排名證明(詳見附件1);
4. 申請人符合要求的外語成績的復印件或相關證明;
5. 表明申請人選擇專業、方向的意向書(僅報考訴訟法學專業及經濟法學專業的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方向的學生提供);
6. 申請人所在學校或院(系)提供的本科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后,裝入自備的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7. 專家推薦信2封(模板從報名系統中下載):均需2位與申請攻讀學位學科相關專家(具有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稱)分別簽名推薦,推薦信須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8. 獲獎證書復印件等。
本院申請者可僅提交上述1、2、3、4、5項材料,外校及本校其他跨院系申請的
推免生須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經審核進入復試名單的申請者,在參加面試時還可攜帶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供面試老師參閱。
三、其他事項
1.
法學院碩士招生工作組,將對接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參加推免復試人員名單。
(1)初審。
法學院教務辦公室對接收到的全部申請材料,按照既定的申請條件,逐一進行形式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進入后續流程。
(2)復審。對于通過初審的材料,法學院招生專家組還將綜合申請人的本科學校和專業、成績及排名、個人陳述、成果獎項、外語水平、專家推薦信等因素,進行實質性審查。
(3)根據各招生專家組的審查結果,按照適當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復試通知大約在9月上旬發出。
2. 通過材料審核進入復試的申請人,還須參加9月中下旬法學院組織的推免復試。具體復試時間、方式、考核范圍及錄取規則等未盡事項,將在后續發布的復試通知和推免文件中予以詳細說明,請隨時關注北京大學研招網和法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文件和通知。
特別注意:
(1)自本年度開始,法律碩士(非法學)推免復試筆試中,將逐步增加適當比重的法律科目(民法學和刑法學)的考核,考察學生對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和掌握情況。參考書目:
民法學:魏振瀛主編、郭明瑞副主編《民法》(第八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刑法學:陳興良《規范刑法學》(教學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
(2)法律碩士(法學)推免考試科目作出如下調整:筆試主要考察:民法(含民訴)、刑法(含刑訴)、行政法(含行政訴訟法);面試主要考察:民法、刑法、公司法、行政法。不指定參考書目。
四、聯系方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務辦公室(凱原樓107室)電話:(010)62751699/62755028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新太陽活動中心五層)電話:(010)62751354
北京大學法學院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