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臨床心理評估與分類診斷
1. 心理評估概念:心理評估是指評估者主要采用心理學的方法和工具,對個體或群體的心理特點及狀態進行描述、分類、鑒別與診斷的過程。
2. 評估手段:觀察法、會談法、測驗法
3. 美國DSM多軸診斷系統
4. CCMD-3(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
5. 等級診斷原則:是否正常、是否由器質病變引起、主導癥狀是精神病性還是非精神病性、心理應激因素的影響,鑒別,診斷
6. 多軸診斷原則:臨床癥狀、人格障礙和精神發育遲滯、一般醫學情況、社會問題及環境問題、功能的全部評定。
四、精神分裂癥
1.精神分裂癥的主要癥狀:思維障礙、感知覺障礙、情感障礙、緊張癥、自知力障礙。
2.精神分裂癥的診斷標準:病期:CCMD-3:1個月;DSM-IV :6個(要求較嚴);
3.CCMD-3標準:⑴癥狀標準⑵嚴重標準⑶病程標準⑷排除標準
4.癥狀標準( ≥ 2 / 9項,單純型另規定):①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②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③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④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被動軀體活動、情感、行為、沖動或意志)⑤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它荒謬的妄想⑥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⑦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⑧緊張綜合癥、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⑨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5.嚴重標準:①自知力障礙;②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6.病程標準: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 ≥ 1個月 ;單純型 ≥ 2年
7.排除標準:①器質性精神障礙(腦質性及軀體疾病所致)②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③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
8.精神分裂癥的分型:Ⅰ型,Ⅱ型。⑴陽性癥狀:異常的精神活動;幻覺、妄想、思維破裂、邏輯障礙、怪異行為、愚蠢行為、作態⑵陰性癥狀:正常精神活動減退或缺失;思維貧乏、情感平淡、意志缺乏
9.精神分裂癥的分類:⑴CCMD-3:偏執型;青春型(瓦解型);緊張型;單純型;未定型;
其他型或待分類的精神分裂癥。⑵DSM-Ⅳ-TR:偏執型;瓦解型;緊張型;未分化型;殘留型分裂癥
10.精神分裂癥形成的心理社會因素:早期的心理創傷、心理誘因和生活事件(高危兒童);家庭、復發;生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