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理測量的性質與功能
第一節 心理測量的性質
美國心理學家桑代克和教育測量學家麥柯爾在幾十年前曾先后提出“凡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有其數量”,“凡有數量的東西都可以測量”。對物理現象的測量由來已久,其可能性已為世人所公認。對心理現象測量的可能性,直到現在尚受到一些人的懷疑。
隨著科學的發展,技術的進步,人們不但對物體的長度,重量,溫度以及時間,空間,運動等物理特性做出了越來越精確的測量,而且不斷地嘗試著對人的感知,記憶,思維、想象、注意、情緒以及能力,氣質、性格等心理特性進行測量,并摸索出了一些方法,加深了對人類心理現象的了解,促進了心理學理論的發展。
唯心主義者把人的心理歸結為靈魂的活動。靈魂,自然是神秘不可測的。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心理是腦的機能,是客觀現實的反映。人的心里既是主觀的,又是客觀的。其客觀性不但表現在心理的產生具有客觀的物質基礎(外界刺激和腦的生理過程),還表現在心理要通過各種活動或行為表現出來。心理的客觀性,存在性決定了心理的可知性、可測性。譬如我們平時說的“怕” 這種心理現象,雖不是物質實體,但也是—種客觀存在,伴隨有一系列生理變化,并能用儀器測量出來。從脈博,呼吸、心跳,血壓,皮膚電及外顯行為的改變,便可以推測其“怕”的程度。當然,由于心理現象本身十分復雜,目前的測量方法尚未完善,心理測量無論就其可靠性和準確性都遠不如物理測量。但測得不—準不等于不能測,現在不能測不等于將來不能測。不承認心理現象的可測性,是唯心主義的不可知論。
一、什么是測量
(一)測量的定義
簡單地說,測量就是根據一定的法則用數字對事物加以確定。
所謂“一定的法則”,指的是在測量時所采用的規則或方法。例如,用秤測物體的重量,依據的是杠桿原理,用溫度計測物體的溫度,依據的是熱脹冷縮規律,用尺子測物體的長度,是把尺子的零點對準物體的一端,看物體的另一端所對著的刻度,測量人的智力,是根據智力理論編制測驗,看被試者在測驗上的得分,如此等等。使用好的法則,可以得到準確的測量效果,使用壞的法則,則會得到不準確的測量效果。許多事物易于測量,因其使用的法則易于確立和遵守,心理現象難以測量,是因為我們很難設計清晰而良好的法則。隨著人類認識的發展,測量法則不斷完善,測量也就越來越真確。
所謂“事物”,指的是我們所感興趣的東西,說得更明確些,是引起我們興趣的事物的屬性或特征。測量就是確定這些屬性或特征的差異。人與人的差別不只表現在有高有矮,有強有弱,有人跑得快、有人跳得高等身體外貌和體力特點上,也表現在較為抽象的心理能力和人格特點方面。例如有人活潑好動,有人沉靜安詳,有人勇敢豪放,有人謙遜細心,有人過目不忘,有人思維敏捷,有人精于數理工程,有人擅長文學藝術等等。所有這些特性都是心理測量的對象。
所謂“數字”,是個比數值意義更廣泛的概念,可以表示數量,也可以不表示數量。一般說來,用數字對事物加以確定,就是確定出一個事物或事物的某一屬性的量。但有時也可把數字當作一種事物的符號,而不反映事物的量,如“1班、2班、3班……”等。通常人們說的測量,指的是前一種情況, 即根據特定的法則,采用一定的操作程序,給事物確定出一種數量化的價值。